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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简介

 

EB5 申请程序简介

 

EB5 申请时间预计

 

EB5 申请律师费

 

EB5 成功案例分析

 

美国移民局批准EB5选编

 

美国移民局批准EB5区域中心

 

 

 

 

 

 

 

 

 

 
 

关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法律要求简介


第一部分: 美国投资移民法律要求
第二 部分: 投资移民的利益与风险
第三部分: 美移民局关于EB5数字分析
第四部分: EB5导致失败原因与案例
第五部分:EB5申请人合理规避风险点滴
 

第一部分: 美国投资移民法律要求

美国投资移民签证(EB5)是美国在1990年正式立法设定的签证类别,它属于美国第五类优先的职业型移民签证。

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不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渠道取得,并且只要一人申请成功,全家就可获益。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是获得绿卡,全家均可在美国享受包括免费公立教育在内的各种福利。

EB5投资移民有两种形式:

(1) 常规项目:美国移民法 8 C.F.R section 204.6 中规定, 外国投资人可以自行设立公司并经营管理和创造法定的就业机会 【称为常规项目 “Regular Program”】。

(2) 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人也可以参与一个经移民局批准的EB5 区域中心项目【称为 “Pilot Program”】,由该地区中心重要负责经营管理并创造法律要求的就业机会。
投资数额

一般地区: 每个EB5 主申请人投资100 万美金

高失业率地区: 每个EB5 主申请人投资50万美金

每个投资人资金需要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

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移民法对投资移民中"全职员工"的定义是一星期至少工作超过35个小时的员工。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

直接就业机会和间接就业机会

1:常规EB5项目必须证明投资人的资金直接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

移民局要求以雇员税表,雇员合法工作证据,或者更多的文件证明投资人满足了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

2: EB5区域中心项目可以使用间接创造就业机会,也可以兼用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方式满足移民法关于EB5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

间接就业机会计算方法

间接就业机会是由经济学家根据移民局接受的计算方式算出,主要包括:

(1)Regional Input-Output Modeling System (RIMS II),
(2)Impact Analysis for Planning(IMPLAN),
(3)Regional Dynamics Economic Analysis Model (REDYN)  

申请程序:

1: 第一步:申请有条件绿卡 (I-526)目前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公布,需要大约8个月审理时间

2: 如果投资人在中国,则律师将要求移民局将批准同时经由美国签证中心转到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并由广州领事馆约定面试事宜。目前大约需要 4-6个月。

3: 通过面试后,获得移民签证。面试批准后180天内登陆美国国境,获得有条件绿卡。

4: 获得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律师协助申请人申请取消条件,换取无条件绿卡;

5: 如果投资移民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具有合法身份,如 F1, H1B, 等,可以在I-526 批准后,提交调整身份申请,【I-485], 工卡申请,【I-765] 及旅行文件申请 【I-131】

移民局如何审查取消条件

投资移民的终极目的是顺利取消条件,获得无条件绿卡。美国移民局审理取消条件申请主要审查以下 3方面:
(1) 投资资金在所投企业正常运作
(2)企业落实了项目发展计划
(3)证据显示投资至少创造10个合格的全职就业机会。

第二部分: 美国投资移民的利益及风险

利益:

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

可为家人及资产分化风险,

生活环境优化;

子女可就读于美国各大专院校,可付与州民相同的学费 节省大笔教育费用;学生可以在学当中合法工作;

风险:

如果在申请有条件绿卡是不能满足移民法要求,则不能获得无条件绿卡。而且,如果项目失败并已经用掉投资资金,投资人将需要承担资本损失的商业风险。

第三部分: 移民局关于EB5成败统计数字

2012 年12月7日, 美国国务院签证管理部首席, Charlie Oppenheim, 先生报告了2012年EB5签证名额使用情况。 美国国会规定, 每年EB5投资移民有1万个签证名额。 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全球共用去7641个EB5签证名额。 其中, 中国用去6124个名额。 他预计如果中国大陆出生EB5申请人签证需求量以同速增长,2013年下半年将有可能出现中国大陆出生EB5申请名额短缺和排期。

EB5申请批准状况

据美国移民局2012年12月12日报, 2012 四个季度,移民局共收到 6041件I-526投资移民申请, 批准3677件。在经过移民官审理的I-526申请中,批准率为79%。

收到 I-829取消条件申请 712 件,批准 736件,批准率为92%。【其中包括以前收到和等待审理的 I-829取消条件申请。】

第四部分:EB5区域中心项目失败原因及案例:

移民局的上诉办公室近来公布了一些关于EB5区域中心因为没有落实商业企业计划而否决投资人 I-829申请,甚至终止EB5区域中心的决定,非常值得有兴趣申请EB5的投资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AILA InfoNet Doc. No. 10061864. (Posted 06/18/10)

2010年4月23日,移民局的上诉办公室维持移民局服务中心的原判,否决了一位EB5申请人的I-829申请。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EB5申请人参与的EB5投资移民项目未经移民局批准,擅自改变了其原有的商业企业计划,并且将这位申请人的资金转到另外一个有限合伙公司。 这个EB5区域中心的原计划是集资翻修一个仓库,并报告移民局说,这个项目将创造 42个直接就业机会和26个间接机会。总费用在2百65万美金左右。 但是当投资人申请取消条件时, 该区域中心声称,由于银行贷款出现问题,所以改弦更张,另外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公司,作其他商业经营。移民局的上诉办公室对这一取消条件申请从公司计划,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全面否定。所以该投EB5申请人最终没有获得I-829批准。

案例二: AILA InfoNet Doc. No. 10092180. (Posted 09/21/10)

华府一个计划装修水门酒店的EB5区域中心因为EB5商业企业计划不现实或者落实不力而被移民否决了区域中心项目,当然也连同参加该区域中心投资人的移民申请。

案例三:AILA InfoNet Doc. No. 12021367. (Posted 02/13/12)

VICTORVILLE DEVELOPMENT,INC. EB5区域中心因为EB5商业企业计划不现实或者落实不力而被移民否决了区域中心项目,当然也连同参加该区域中心投资人的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目前关注倾向

2012年7月,美国移民局负责人提出目前最关注EB5区域中心项目中将 “转移就业机会”算入创造就业机会数字的项目。据悉,目前已经否决了参与这类项目的 取消条件申请。

同时,移民局特别指出,以开发房地产为主的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不可以将购买土地及房产的资金计算入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计算模式。

第五部分:EB5申请人合理规避风险点滴

EB5投资移民的主要风险是投资人是否能够顺利获得有条件绿卡批准,并在两年后顺利获得取消条件批准。
重点在于是否可以顺利获得取消条件批准。

美国移民局审查 EB5取消条件申请的主要标准有三个方面:

(1)投资人是否投入了EB5法律规定的资本金,并且在有条件绿卡的两年中,该资本金在所投入的商业性企业中运作
(2)EB5商业企业计划得以落实
(3)创造了EB5法律规定的就业机会。(一般为每位投资人创造10个合格全职就业机会。对于挽救受挫企业的投资人有些不同。)

合理规避EB5区域中心项目计划不落实风险

一: 查看区域中心项目计划落实的成功历史:

EB5申请人应了解一个区域中心以往曾经组建了多少个投资移民项目。
每个投资移民项目计划是否获得移民局满意的落实。
已有多少EB5申请人递交了I-526,批准率是多少
已有多少EB5申请人递交了 I-829,批准率是多少
合理规避EB5区域中心项目计划不落实风险

二: 查看创造就业机会项目中EB5资金比例

目前,许多EB5投资移民项目包括 三方

1. EB5申请人,
2. EB5区域中心项目,
3. 创造就业机会项目。 (也有一些EB5区域中心项目自己经营创造就业机会项目)

投资移民申请人希望看到在创造就业机会项目中的EB5资金比例在该项目总投资中,占比较小的比例。 而该项目的业主,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或政府机构以各种方式注入该项目的资金, 大大超过 EB5投资人的总集资。
我们律师事务所一般不建议我们EB5投资客户参加EB5资金占项目总资金 35% 至40%以上的EB5项目。 主要原因如下:

创造就业机会项目如果获得美国业主和其他投资人等多方投资,客观表示该项目被认为是值得投资的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充足,而不仅仅限于EB5申请人投资

投资业主和其他投资人身在美国,对项目有更好的监督机制,为项目计划落实增加了保证
其他投资人的资金注入可以为该项目EB5申请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查看EB5区域中心管理人员成功构建,管理和监督EB5项目的经验和历史

除主观欺诈外,许多经济因素和市场因素都可能导致EB5区域中心项目计划半途而废或无法落实,比如,项目计划没有考虑到市场需求,没有经济活力,项目过大,无法在预定时间内落实,一些建筑项目在获得建筑许可证等方面受阻,或拖延,等等,不可胜数。

这些导致EB5区域中心项目计划不能落实的因素都是EB5区域中心管理人员必须通过 “Due Diligence” 研究在构建,管理和监督EB5项目时需要避免的。

因此,查看EB5区域中心管理人员成功构建,管理和监督EB5项目的经验和历史极为重要。

我们的经验:如果一个EB5区域中心已经成功构建,管理和监督 10个以上EB5项目,并且没有项目计划不落实的记录,这个区域中心的管理人员应该说具备不错的经验。

如果EB5区域中心已经成功构建,管理和监督 5个以上EB5项目,应该说有一些经验。

而如果EB5区域中心成功构建,管理和监督 5个以下EB5项目,EB5申请人需要非常谨慎。

我们律师事务所帮助客户选择至少有10项目以上成功记录的EB5区域中心项目

四:查看EB5区域中心项目计划是否符合美国移民法的基本要求

一些EB5区域中心为增加商业吸引力,热化市场推销效应,不断尝试构建一些更符合投资人心理要求的EB5区域中心项目,而离异了移民法关于EB5的基本要求。 比如,前不久的 520 大桥项目,计划使EB5投资人以购买政府债券的形式,完成投资移民。这个项目即不完全符合移民法关于投资的定义,也没有按照移民法中运用投资资金创造就业机会。 这个项目最终被美国移民局否决是意料之中的。

我们律师事务所帮助很多EB5投资移民客户避免参加不符合移民法基本要求的EB5区域中心项目。
合理规避EB5区域中心项目创造就业机会不达标风险

如果移民局在申请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人将来I-829申请时发现该项目没有达到为每个EB5申请人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投资人将不能获得取消条件批准,导致前功尽弃。

投资人需要在选择EB5区域中心项目是,做到三看:

一看EB5区域中心项目创造就业机会模式

二看EB5区域中心项目在将来投资人取消条件时举证难易

三看EB5区域中心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总数是否大于全体EB5投资人所需要的法定创造就业机会总数

一分析EB5区域中心项目创造就业机会模式

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

(1) 完全运用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模式

(2)混合使用直接和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模式

定义: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模式是指创造就业机会项目直接聘用美国绿卡或者公民每周工作35小时或者以上。 移民局对这一模式的证据要求很高,要审查雇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工资表,工资税表,工作时间表等等。如果一项不合格,就不能算入所创就业机会的总数中。

间接创造就业机会是经济学家通过移民局接受的经济学模式计算结果:目前通常运用的经济学模式有两种:

IMPLAN: 这种模式侧重投资资金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

RIMS II: 这种模式计算项目总投资额投入使用后对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收益和需求提高,并根据其收益和需求提高计算出直接,间接和引发就业机会。

我们的经验是尽量帮助我们EB5投资人选择运用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EB5区域中心项目。

二分析EB5区域中心项目在将来投资人取消条件时举证难易

EB5 移民律师专家,美国移民局聘用的经济学家均表示, RIMS II 模式在将来EB5申请人取消条件时,证据准备比较简明。三个理由:

(1)向移民局证明所聘员工每周工作35小时很困难。

(2) 向移民局证明所聘员工都持有绿卡或者美国公民证据很困难。如果有任何员工被移民局发现是没有绿卡或美国公民身份,将被减除。目前,移民局有强大的电脑数据库核查雇员身份。(但是雇主和EB5投资人没有这个资源,所以不能预先知道。)一旦发生聘用错误而导致不能达标,则取消条件申请将早否决。

(3)移民局经济学家认为RIMS II模式为优,清晰度高。
我们帮助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在准备I-526的起始阶段就去了解所选EB5区域中心项目是否使用RIMS II 模式计算创造就业机会。

三分析EB5区域中心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总数是否大于全体EB5投资人所需要的法定创造就业机会总数

EB5区域中心项目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是在投资人递交I-526之前就应该由经济学家运用移民局接受的经济模式计算好并作出报告的。

我们帮助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在选择项目时就查看是否该项目所计算的创造就业机会总数大于该项目中 EB5投资人所需要的法定创造就业机会总数。多余的数字越多,EB5投资人的利益越受保护。

合理规避EB5申请人获得取消条件绿卡批准后出局程序复杂化的风险当EB5申请人获得取消条件申请成功后,将不再需要继续在区域中心项目中投资经营。所以进入 “出局”程序。

每个区域中心项目在构建时都有一个EB5申请 人“出局”计划 (Exit Plan)根据不同的EB5申请人投资资金使用性质,其出局计划不同。

主要两种: (1)所有权型 (2) 贷款型

所有权型是指EB5区域中心将所集资金用来购买创造就业机会项目的所有权。

贷款型是指EB5区域中心将所集资金借贷给创造就业机会项目。

所有权型EB5项目在解体时,需要将创造就业机会项目中的所有权通过转让,分配等形式从EB5投资人手中转移后EB5申请人才能出局。 方式和程序都比较复杂。

贷款型EB5项目在解体时,仅需要向创造就业机会项目根据贷款协议,索还贷款,然后根据所在州公司法,进入公司解体程序并将项目所得到的还款按照公司解体法律,分配给EB5申请人。

许多EB5项目在贷款协议中定有借款方无力偿还时的抵押或者有第三方担保,向EB5项目还款的条文。只要这类抵押或者担保还款的条文不是与EB5申请人之间签订的,移民局迄今为止并未对此提出质疑。

排除侥幸心理,避免误听误信:

美国移民法规定,任何EB5区域中心项目不可以任何形式向EB5申请人担保还款。

如果移民局发现区域中心以任何方式向EB5投资人担保还款,将否决EB5绿卡申请。

这一法律概念必须十分明确,才可以避免误听误信。

EB5申请人和EB5区域中心项目之间: 绝无保证还款

EB5区域中心项目与创造就业机会项目之间: 可以有还款担保和抵押。

合理规避EB5区域中心项目受移民局审理政策调整影响EB5申请人的风险

美国移民局2012年10月16日全国网络会议中明确指出,EB5区域中心项目还出在发展阶段,而且发展迅速,问题层出,而且移民局目前不可能制定一个完全的审理政策大纲,清楚的规范所有问题。

这说明,移民局还将不断调整EB5审理政策。 这些调整将给一些EB5区域中心项目带来难以预测的问题,导致 I-526和I-829申请失败。 比如近期:

(1)移民局对 一些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运用 “租赁人” 所创造的就业机会满足 EB5 创造就业机会要求提出质疑。
(2)移民局明确不可将购买房地产所用资金算入创造就业机会资金。

合理规避EB5区域中心项目受移民局审理政策调整影响EB5申请人的风险

移民局审理政策调整对参加受其影响的EB5区域中心项目EB5申请人具有重大影响。

(1) 造成申请时间延误:
移民局表示如果发现需要做审理•政策调整的问题,将向EB5区域中心发出“补充文件通知”要求该区域中心提交更多证据,解决移民局的疑惑。如果通过回复移民局补件通知解除质疑,则项目可以继续。

而在此期间,所有 该项目的 I-526,I-829申请都将搁置,直至移民局获得满意的答复。

(2) 造成申请被否决:

如果移民局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这个项目的所有I-526申请,I-829申请将非常可能全部遭到否决。

我们帮助EB5 申请人合理规避此类风险办法:

1. 及时追踪美国移民局EB5审理政策调整。
2. 帮助客户选择保守稳健EB5区域中心项目,避免在项目发展计划和创造就业机会方式上“有创新”的EB5项目。
3. 积极参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和其他专业EB5机构的研究讨论会与政策交流会,掌握移民局EB5 政策发展动向。
4. 阅读和研究美国移民局上诉办公室和美国联邦法院对于EB5投资移民的决定和案例。

美国移民局上诉办公室经常发布一些关于EB5的案件决定及意见,对了解移民局的政策倾向有重要意义。

美国联邦法院也公布他们对EB5诉讼案例的决定。有些有权威作用。

建立EB5申请人与美国执照专业律师直接交流

1.EB5 申请是通过持有美国律师执照的专业律师代表申请人递交的。您的律师是否深入了解您的个案对成败至关重要。 EB5申请人要直接与代理您的律师交流,而不要通过任何中间人,翻译,等传话,以避免讹传。

2. EB5 区域中心项目法律问题时时出现,移民局最新消息通常是首先通知到美国执照的专业律师,特别是全美移民律师协会成员。 EB5投资人如果希望及时了解移民局最新信息,以避免重蹈他人失败覆辙,则必须直接与代理您的律师交流。

3. EB5申请是一个 4年至5年的过程,因为获得了有条件绿卡后,还要在21个月之后递交取消条件的申请。EB5申请人需要在此期间了解法律和政策变化,项目发展变化,等重要信息。 需要直接与代理您的律师交流。

4. EB5区域中心也通常将该区域中心的最新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执照代理律师。EB5投资人需要了解这些重要信息,需要直接与代理您的律师交流。

运用现代交流技术跨越时空限制

EB5申请人不必担心和律师的时空距离。现代高科技完全可以帮助跨越时空,顺利和您的律师直接交流。我们律师事务所特别为中国大陆EB5申请人设置如下直接交流渠道

(1) QQ 影像对话: 与您在我们办公室相似,我们可以通过QQ 与客户进行双方或多方影像对话。执照律师律师直接用中文回答您的问题。 QQ账户号: 1295302592

(2)QQ 音频,文字对话:我们可以通过QQ 与客户进行双方或多方音频或者文字对话。执照律师律师直接用中文回答您的问题。 QQ账户号: 1295302592

(3)Skype 网络免费通话:如果您注册Skype 账户,我们可以与您网络免费通话,执照律师律师直接用中文回答您的问题。Skype 用户号:officeofsun

(4) 电子邮件:alicesunlaw@gmail.com:执照律师律师直接用中文回答客户问题

(5)电话: 310-481-6118:执照律师律师直接用中文回答客户问题

时间: 北京时间 早 6:00 至早 10:00 点均为最佳交流时间 (加州时间为 下午 3点至晚7点)

如何防止您的代理律师“失踪”

有些EB5申请人担心在美国的代理律师失踪。如何防止其发生?

(1)确认代理您的是美国执照律师,因为执照律师很难失踪
美国律师执照是各州 律师协会签发的。各州律师协会都有政府网站,供公众查询该州执照律师的律师号,地址,联系方式。

(2) 确认您的律师没有不良记录
各州律师协会网站都有关于执照律师是否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吊销律师执照等发生,供公众查询。

(3)州律师协会提供公众查询和检举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的渠道

(4) 执照律师所有搬迁,联系方式变化等都必须在州律师协会备案

(5)主要办理EB5的律师大多数还是全美移民律师协会 (AILA)会员。EB5申请人可以到 AILA网站查询律师信息。

我们的服务:

1、免费咨询评估投资移民的条件。
2、指导协助相关投资移民文件准备。
3、帮助客户审查、起草各项投资移民文件,准备和递交申请。 帮助客户根据移民法和证据法要求高质量翻译中文文件。
4、介绍美国投资移民法律要求。
5、执照专业律师解答客户关于投资移民程序的问题。
6、另有多项服务,欢迎咨询。

联系方式:电话:310-481-6118
电子邮件信箱:alicesunlaw@gmail.com; sunlawfirm@sunlawfirm.us。
网站: www.sunlawfirm.us
QQ: 1295302592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必须写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电话号,传真号,电子邮件信箱和网站地址。本律师事务所保留追究版权侵权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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